目标
投资目标为提供紧贴中证白酒指数(「指数」)表现的投资回报(未扣除费用和开支)。
策略
为达致子基金的投资目标,基金经理将采用实物代表性抽样策略,将其资产净值的最少80%及最多100%投资于整体与指数具有高度相关性的代表性证券组合,但其成份股本身可能是亦可能不是指数的成份股。
在采用具代表性抽样策略时,基金经理可促使子基金偏离指数比重,条件是任何成份股与指数比重的最高偏离幅度不超过3%或基金经理咨询证监会后所厘定的其他百分比。
子基金将主要透过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及/或基金经理的QFI 资格直接投资于在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基金经理透过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投资可高达子基金资产净值的100%,而透过QFI的投资将少于子基金资产净值的70%。
其他投资
只要基金经理相信该等投资将有助于子基金达致其投资目标并对子基金有利,基金经理即可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包括期货及掉期,但不超过子基金资产净值的15%,以作投资及对冲目的。子基金可能投资的掉期交易将是预付款的总回报掉期,而子基金将转交相关部分的现金予掉期交易对手方,而掉期交易对手方将让子基金获取/承担相关证券表现(扣除间接成本)的经济收益/损失。
子基金亦可将其最多5% 的资产净值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须符合守则第7章所列明的投资限制)及现金存款及现金等值物作现金管理用途。
基金经理目前无意订立证券借贷交易、销售及回购或逆回购交易以及其他类似场外交易。基金经理于从事任何该等投资前,或倘基金经理拟采纳除实物代表性抽样策略之外的任何投资策略,须事先寻求证监会批准(倘需要)及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基金单位持有人。
子基金之投资策略须遵循本章程载列的投资及借贷限制。
指数
指数是一项净收益及自由流通经调整的市值加权指数,旨在量度中国内地白酒业的表现。指数的成份股均从中证全指指数的指数范围中按市值挑选,中证全指指数包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红筹股公司发行的存托凭证(各自为「股票」)等所有证券(ST股及*ST股以及上市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股票除外)。其中不多于50只属中国白酒生产业(即属中证行业分类标准 (CICS)下「白酒」子行业(编号:30101010)的公司)的股票获选为指数成份股。
指数于6月及12月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及重整,指数成份股于重整的权重上限为15%。
基金经理(及其各关连人士)均独立于指数供货商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指数以人民币计算及公布。指数为一项净收益指数,即表示其表现能够反映从相关指数成份股中所得并经扣除预扣税后的股息及分派的再投资。指数于2015年1月21日推出,于2008年12月31日将基准水平设为1,000。截至2022年12月31日,指数的自由流通市值总额为人民币8,979亿元,共有18只成份股。
阁下可登錄指数供货商的网站https://www.csindex.com.cn/#/indices/family/detail?indexCode=399997 (此网页内容并未经证监会审阅)浏览最新的指数成份股名单及其相关权重,以及获得有关指数的其他资料及重要消息。
彭博代码:SH39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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