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易方达(香港)富时MPF香港股票ETF(「子基金」)为易方达ETF信托II的子基金,该信托是根据香港法例成立的伞子单位信托。子基金为一只被动式管理交易所买卖基金,属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颁布的《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第8.6章的范围。子基金的基金单位(「基金单位」)如股票般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买卖。投资目标为提供在扣除费用及开支前,与富时强积金香港指数(「指数」)表现紧密对应的投资回报。为达致子基金的投资目标,基金经理将采用其认为合适的全面拷贝策略或代表性抽样策略,借以尽可能紧贴指数,从而为投资者带来裨益。子基金可全权酌情在全面拷贝策略与代表性抽样策略之间切换,而毋须事先通知投资者。
2) 投资涉及风险。本基金面临a) 投资风险、b) 股票市场风险、c) 地区集中风险、d) 香港上市中国公司风险、e) 与中型市值公司相关的风险、f) 证券借出交易风险、g) 被动投资风险、h) 交易风险、i) 追踪误差风险、j) 以资本或实际以资本支付分派的风险、k) 对做市商依赖的风险、l) 终止风险。子基金的价值可能会出现波动,且可能大幅下跌。投资者可能会遭受损失。
3) 以资本及/或实际以资本支付股息,等于退还或提取投资者部分原投资额或可归属于该等原投资额的任何资本收益。任何该等分派可能导致子基金的每单位资产净值即时减少。这亦可能减少子基金可用于未来投资的资本,并可能限制资本增长。
4) 该指数的成份股以及子基金的投资因而可能集中于香港。子基金的价值可能较拥有更多元化投资组合的基金更具波动性,并可能更容易受到波及香港市场的不利经济、政治、政策、外汇、流动性、税务、法律或监管事件的影响。
5) 除非向您销售子基金的中介机构已向您解释该子基金适合您(考虑到您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否则您不应投资于该子基金。
6) 投资者不应仅基于本文档作出投资决定。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仔细阅读子基金的销售文档(包括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