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致子基金的投资目标,基金经理将采用全面拷贝策略或基金经理认为合适的代表性抽样策略,务求尽量紧贴指数从而达致子基金的投资目标,为投资者带来利益。子基金可全权决定在全面拷贝策略及代表性抽样策略之间转换,而毋须事先通知投资者。
在采取全面拷贝策略时,子基金将基本上投资于构成指数的所有证券(「指数证券」),该等证券为在香港联交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及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普通股证券,而投资的权重(即比例)与该等指数证券在指数中所占的权重基本上相同。
在采取代表性抽样策略时,基金经理可:
- 投资于表现与指数密切相关的代表性样本,但其成份股本身未必是指数的成份股;
- 将子基金资产净值的30%以下投资于集体投资计划(「集体投资计划」),每项集体投资计划均为交易所买卖基金或非上市指数追踪基金,追踪与指数高度相关的某个指数。该等集体投资计划可能是获证监会认可的计划、守则第7.11A章项下的合资格计划或非合资格计划。为免生疑问,子基金于非合资格计划及未获证监会认可计划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子基金资产净值的10%;及/或
- 将子基金净资产值的30%以下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包括期货及掉期)作投资及对冲用途,前提是基金经理认为有关投资有助子基金达致其投资目标并有利于子基金。
在采取代表性抽样策略时,基金经理可使子基金偏离指数权重,前提是任何成份股偏离指数权重的最大幅度不得超过3%或基金经理经咨询证监会后厘定的其他百分比。
其他投资
子基金可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受守则第7章所载的投资限制所规限),以及为现金管理目的而投资于现金存款及现金等价物,投资上限为其资产净值的5%。
基金经理可代表子基金进行证券借贷交易,最高水平为其资产净值的50%,预期水平约为其资产净值的20%,并可随时收回借出的证券。作为证券借贷交易的一部分,子基金必须收到至少相等于借出证券价值100%的现金及/或非现金抵押品(包括利息、股息及其他最终权利)。抵押品将每日按市价计值,并由托管人保管。有关安排的详情,请参阅章程第一部分「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中的「证券融资交易」一节及第二部分子基金附录。
目前基金经理无意代表子基金进行销售及回购交易或反向回购交易及其他类似的场外交易。基金经理在从事任何上述投资前,将寻求证监会的事先批准(如有需要),并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基金单位持有人。
子基金的投资策略受章程所载的投资及借贷限制所规限。
指数
指数是调整市值权重而得出的净总回报指数,主要追踪于香港及美国上市的数字科技主题公司的整体表现。成份股公司可能包括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以及于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及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指数的成份股为以下主题的公司证券:数字科技及服务供应商、数字基础设施验证技术、数字资产交易技术,以及利用数字科技进行财务管理的企业(「数字科技主题」)。符合资格且属于数字科技主题的证券将结合万得全球行业分类标准与万得系统化术语为本筛选法而识别。指数单一组成部分的最高权重为15%。权重分配基于经调整市值,其中符合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香港上市组成部分占65%,而美国上市组成部分则占35%。
指数于每年3月、6月、9月及12月的第三个星期五后的交易日进行重新调整。
指数由万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指数供应商」)编制及公布。基金经理(及其各关连人士)均独立于指数供应商。
指数以港币计算及公布。指数于2025年9月25日推出,于2020年9月18日将基准水平设为1,000。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指数的市值总额约为港币136,265亿元,共有30只成份股。
指数代码(万得):8610183N.WI
* 有关万得主题相关系数评分规则的计算详情,请参阅章程第二部分子基金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