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易方達(香港)全球動力成長基金(「子基金」)乃根據盧森堡與香港基金互認(「MRF」)安排獲認可在香港公開發售的基金。其是易方達SICAV的子基金,以盧森堡可變資本投資公司 (société d’Investissement à capital variable)(「本公司」)形式組成的開放式投資基金。子基金屬於UCITS基金,於盧森堡註冊,其本土監管機構是金融業監督委員會(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
2) 子基金旨在透過動力成長策略實現長期資本增長,主要(至少佔其淨資產的70%)投資於全球上市的股權證券(包括但不限於普通股、優先股、美國預託證券(「ADR」)及全球預託證券(「GDR」))及股權相關證券(包括但不限於合資格交易所買賣基金(「ETF」),惟該等ETF的主要相關資產為本子基金的合資格投資項目)。
3) 投資涉及風險。子基金須承受a) 投資風險;b) 股票市場風險;c) 集中風險及新興市場風險;d) 有關美國預託證券及全球預託證券的風險;e) 與投資於交易所買賣基金相關的風險;f) 與小型資本/中型資本公司相關的風險;g) 外匯風險及人民幣貨幣及兑換風險;h) 與投資/持有中國內地資產相關的風險,包括與QFI制度及互聯互通等投資渠道相關的風險及中國税務風險; 及i) 投資固定收益證券的風險。 有關風險因素等的詳情,請參考本公司及子基金的基金銷售文件。
4) 除非向您銷售子基金的中介機構已向您解釋該子基金適合您(考慮到您的財務狀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否則您不應投資於該子基金。
5) 投資者不應僅基於本文件作出投資決定。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仔細閲讀子基金的銷售文件(包括風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