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易方達(香港)港元現金基金(「子基金」)是易方達單位信託基金的子基金,而易方達單位信託基金是按香港法例作為傘子基金成立的單位信託。子基金主要投資於由政府、準政府、國際組織、金融機構及企業發行的港元計價及結算短期存款及優質貨幣市場工具。
2) 買入子基金的單位並不等同將資金存放於銀行或接受存款公司。子基金並無本金保證,基金經理並無責任按賣出價值贖回單位。子基金並無固定資產淨值。子基金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監督。
3) 投資涉及風險,投資者可能蒙受損失。子基金須承受投資風險、與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有關的風險、與反向回購交易相關的風險、集中風險以及貨幣風險。
4) 子基金可按《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允許的程度為對沖目的投資於衍生工具,在不利情況下,其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可能失效及/或導致子基金蒙受重大損失。
5) 除非向您銷售子基金的中介機構已向您解釋該子基金適合您(考慮到您的財務狀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否則您不應投資於該子基金。
6) 投資者不應僅基於本文件作出投資決定。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仔細閱讀子基金的銷售文件(包括風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