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易方达单位信托基金II —易方达(香港)人民币货币市场基金(「子基金」)须受限于一般巿况波动及子基金资产的其他固有因素。因此,阁下须承担无法收回投资于子基金的本金或可能损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资的风险。
2) 买入子基金的单位并不等同将资金存放于银行或接受存款公司。子基金并无本金保证,基金经理并无责任按卖出价值赎回单位。子基金并无固定资产净值。子基金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监督。
3) 子基金的投资目标是主要投资于短期存款及债务证券。子基金寻求实现与现行货币市场利率相若的人民币回报,并主要考虑资本安全及流动性。概不保证子基金将可达致其投资目标。
4) 子基金可能承担a) 投资风险, b) 投资于债务证券的风险 (包括短期债务证券风险、信贷/交易对手方风险、波动性及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主权债务风险、信贷评级风险及降级风险、信贷评级机构风险、结算风险及估值风险), c) 与银行存款相关的风险, d) 新兴市场风险, e) 中国集中风险, f) 与QFI 制度、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及债券通相关的风险, g) 中国税务风险, h) 人民币货币风险及人民币类别风险及, i) 货币风险。
5) 除非仲介人于销售基金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此基金是适合阁下的,阁下不应投资在子基金。
6) 基金经理目前无意就累积类别单位而言,向单位持有人作出任何分派。
7) 投资者不应仅就此文件提供之数据而作出投资决定,并应细阅有关基金之销售文档所载详情及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