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易方達單位信託基金II —易方達(香港)人民幣貨幣市場基金(「子基金」)須受限於一般巿況波動及子基金資產的其他固有因素。因此,閣下須承擔無法收回投資於子基金的本金或可能損失大部分或全部投資的風險。
2) 買入子基金的單位並不等同將資金存放於銀行或接受存款公司。子基金並無本金保證,基金經理並無責任按賣出價值贖回單位。子基金並無固定資產淨值。子基金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監督。
3) 子基金的投資目標是主要投資於短期存款及債務證券。子基金尋求實現與現行貨幣市場利率相若的人民幣回報,並主要考慮資本安全及流動性。概不保證子基金將可達致其投資目標。
4) 子基金可能承擔a) 投資風險, b) 投資於債務證券的風險 (包括短期債務證券風險、信貸/交易對手方風險、波動性及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主權債務風險、信貸評級風險及降級風險、信貸評級機構風險、結算風險及估值風險), c) 與銀行存款相關的風險, d) 新興市場風險, e) 中國集中風險, f) 與QFI 制度、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及債券通相關的風險, g) 中國稅務風險, h) 人民幣貨幣風險及人民幣類別風險及, i) 貨幣風險。
5) 除非仲介人於銷售基金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此基金是適合閣下的,閣下不應投資在子基金。
6) 基金經理目前無意就累積類別單位而言,向單位持有人作出任何分派。
7) 投資者不應僅就此文件提供之資料而作出投資決定,並應細閱有關基金之銷售文件所載詳情及風險因素。